(1)我10月6日提出了书面离职申请,部门经理等都已签字,人事也受理了,然后说我已转正一个月后才能正式离职,办最终手续,11月10日我去办手续,人事说把我的离职申请表弄丢了,因此他们已替我交了十一月份的保险,要我把自己的部分以及公司部分交的钱都补上,我应该怎么处理? (2)当时公司让签的是空白合同,也没给乙方,按劳动法,是不是等于我们没签合同,公司每月应付双部工资?(3)当时发的offer上说的是2个月转正,入职2个月后也让我们填了转正申请表4个月后又说我们一批进去的大学生都没有转正。
2017-11-13 1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