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农村户口,我们农村的房子要拆迁,我是2016年12月12号把我的,儿子一家人,女儿的户口簿复印以后去拆迁办签的合同,我农村要拆迁的房子一共只有100多平方米,当时签合同的工作人员说的每个人不够35平方米的就要补足35平方米。到现在他们说的我儿子分开了户口就没有资格享受补足35平方米的政策。请问,他们是不是胡说八道,到现在他们拆迁办都没有在合同上签字,合同也没有给我。我和老婆一个户口,我的儿子和我分了户口,他一家有三个人,女儿也分了户口,她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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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有约定按照约定处理,无约定建议协商解决或直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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