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今年四月份结婚,双方都是再婚,生活中吵吵闹闹,现在七月底,他要离婚,由于我是在中止妊娠刚满两个月中,所以民政局没受理,现在我们已经分居,我们无共同财产无孩子,他和他前妻有一个孩子,请问,我打算一直不协议离婚,如果他打官司或者分局两年,我想得到什么样的保护利益!因为这次流产手术恢复的不好,害我月经不正常,我还没孩子
2021-06-10 11:14根据《婚姻法》,双方协商离婚不成,可以去对方户籍地或者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财产及债务平均分配(能够证明是个人财产和债务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