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问一下,我借给朋友点钱,四年了,当时给打了个欠条,上面是这么写的。今欠王某某多少多少钱。底下写上了他的名字,还有借款日期。请问这欠条还有效吗?在这四年期间,前两年有联系,他还说过些日子缓缓就给我,可后两年,他也不来,也不提这个事。请问能去要回这些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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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是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且内容合法的欠条并经当事人签字确认的,就是有法律效力,可以收集借条等可以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在两年诉讼时效内,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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