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已经离婚5年,孩子一直我妈妈抚养,想要女方给孩子的抚养权,有出生证明,没有结婚证,未婚生子,对于女方的信息一点不知道,貌似是没有工作,要求每月给1000
2024-08-03 03:12关于您提出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后双方可以就子女抚养权的归属进行协商。在您的情况下,由于您和对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并且存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生子女的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则子女的抚养权应当由双方协议决定;若无法达成一致,则应考虑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综合考量双方的经济条件、生活状况等多方面因素,依法判决。 因此,建议您与对方进行沟通,共同协商并争取子女抚养权的权益。同时,如果您认为自己在经济上确实需要支持对方,可以在协商时提出具体的经济补偿请求。请注意,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可能因地区差异或实际情况有所不同,请务必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得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