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的情况是这样,我想离婚,我老公不同意,谈恋爱的时候他隐瞒我他的婚史,打算结婚的我把他带回家,之后还是因为别的原因我问他,才知道他离过婚,他属于二婚。他有一个儿子。我们结婚后,生了一个女儿,因为两个人的性格实在是不合,从孩子生出没有一岁的时候闹离婚到现在。他不肯和平离婚,去年六月我去法院起诉过一次,因为没有出庭,法院就撤销了!他说要跟我争抚养权,他有儿子的情况下,女儿会判给他吗?还有女儿从出生到现在三岁多,一直都是在娘家养,娘家带。如果女儿归我,他不给抚养费。可能吗?我们一起合开的一个店。如果分,会怎么分?
2017-02-06 15:41根据《婚姻法》,双方协商离婚不成,可以去对方户籍地或者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财产及债务平均分配(能够证明是个人财产和债务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