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之前在一个私人厂里上班,做了20多天不做了。因为厂里要压一个月的工资,本来4月底我就发工资了的,可是就因为我不做了,老板只是给我工资条,却以各种理由不给我工资。并且他给我算的工资比我去上班的时候说的差不多少了一半,去的时候他给我说每月4500.可是我做了22天,才给我算了1980.我们每天工作13个小时。我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申请劳动仲裁别人会理我吗?
2021-07-22 11:14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建议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劳动局不受理的,可带着劳动局不受理通知单到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