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请问一下,我老家农村的房子是上个世纪七十年代建立的老房子,当时也是经过村委会干部允许的。当时是用自己的稻田盖的。住了四十几年。前段时间村干部因为今年2018年的新政策《建设新农村》只是口头告知了我们家里一下,然后没有经过协商,也没有跟我们说。就擅自拆迁了我爷爷住了几十年的老房子,请问我们该怎么办呢?投诉无门。从镇书记到市书记,都是踢皮球一样推来推去。这个我们可以经过法律途径请求处理么?我爷爷还是六十几年的老党员,我也是在部队当过兵。村干部这样子,在我们习主席的领导下现在还有这种徇私枉法的干部存在,让我们这些投诉无门的弱势群体还怎么生存?
2天前您的情况涉及到了土地使用和房屋拆迁的问题,这通常需要通过合法途径解决。 首先,您可以通过向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或者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比如村里的同意函、当时的规划许可等,证明您的老房子是在合法的情况下建造的。 其次,如果您的老房子已经被拆除,您可以考虑提起诉讼,要求法院确认拆迁行为违法,并要求被告赔偿给您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搬迁费、装修费用、精神损害赔偿等。 最后,如果您对当地的行政处理结果不满意,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同时,也可以寻求法律援助,聘请专业的律师帮助您进行维权。 需要注意的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建议您先收集好相关证据,然后及时采取行动,避免因时间拖得过长而错失最佳时机。同时,也要注意保护好自身的人身安全,避免受到不法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