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跟老公结婚登记一年,后来才知道他跟前妻没断联系,而且他的东西都在前妻那里,他名下有一套小门市,也是前妻给搭理,他现在要跟我离婚,已经把东西都搬前妻那里了,请问他违法了吗?我能起诉他离婚赔偿吗
回答数:765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3)实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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