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主是叔,跟我妈离婚了几年了,他没扶养我,他膝下无子女,我有没有义务去给他养老呢
2024-08-23 21:45关于您提到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赡养老人是一项法定义务。如果您与您的前夫在离婚时没有明确约定老人的赡养责任,则通常情况下,作为子女应当履行赡养老人的义务。 然而,如果您的前夫确实无法独立生活,或者存在其他特殊情况导致其生活困难,您可以考虑是否提供必要的经济帮助或精神上的支持。不过,在决定是否给予经济帮助或精神支持之前,请确保充分了解对方的具体情况,并考虑到自己的经济状况和能力。 同时,建议您与前夫进行沟通,了解他的具体情况和需求,以便更好地判断是否需要提供帮助。此外,也可以寻求社区或家庭委员会的帮助和支持,以解决这一问题。 最后,无论做出何种决定,都要尊重对方的意见并尽可能地做到公正合理。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