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是铺面合同,租赁期限至2017年5月10日至2022年4月30日,,含40天免租期。我的租期是三个月一交。也就是说2017年8月10号前要交房租,合同上写提前15天交房租,房东8月9号晚上给我打电话问我什么时候交租,因为太晚了我10号回复他,是以什么样的方式交房租,是现金交呢还是转账。她回复我不用交了,说我违约了。我这样算是我违约吗?我还有40天的免租期,我可以向他提出使用免租期吗?因为,合同上面没有明确写什么时候使用免租期。这是我的全部合同,希望律师给最好的建议!非常感谢!
2021-06-02 11:14由于您提交的问题涉及法律关系较为复杂,短时间内无法给您提供较为完整的专业意见,建议您在9:00-18:00致电*******106由助理安排律师当面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