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我和老婆当初没有结婚证,在一起生活十年,有一女儿,三年前因为一时意气用事签订了协议离婚,在公证处公证了,请问这样的协议书有没有法律效果
19天前您好!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未经登记的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因此,您和您的妻子在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况下共同生活并生育子女的事实并不构成法律上的夫妻关系。尽管你们曾经签订过书面协议,但该协议并未得到婚姻登记机关的认可或执行,因此其效力受到限制。 建议您尽快向当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办结婚登记手续,并依法处理与配偶之间的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权等问题。同时,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