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对象有一套房子在沈阳,是我两登记之前买的,贷款房,首付和还贷都是他,我想问一下,如果我两婚后离婚了,这房子有我的份吗?谢谢
2025-05-12 11:27尊敬的用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婚前购买但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产。因此,在您与配偶结婚后,该房屋应视为您的共同财产。 如果您们在离婚时无法就分割房产达成一致意见,可以考虑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解决。在判决中,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子女抚养权等因素来确定房产的具体分割方案。 请注意,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操作请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或前往当地人民法院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