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好,我属于精神病患者,但前几天我莶订了一份买房合同,是售房员把我说进去的,交了四万多押金,我现不想要这房,请问我那四万多可以拿回吗?
2025-04-03 04:37您好,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您作为精神病人,在签订合同时可能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因此,您的购房合同可能存在一定的瑕疵。关于退还押金的问题,具体需要看合同中的约定和法律规定。 如果合同中有明确约定或法律规定,且该规定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则您可以要求对方按照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退款;如果没有明确约定或法律规定,那么建议您与对方协商解决,并保留相关证据以备后用。 请注意,以上仅为一般性建议,具体情况还需要结合具体的合同条款、法律规定及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及时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