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咨询网你好,我们结婚四年了,性格合不来,有个两岁办的男孩,男方有两套房子在他母亲名下,如果离婚会怎样判,孩子跟我他应该付多少抚养费,房子可以判给孩子吗
17天前尊敬的用户, 首先,我理解您和您的配偶在婚姻生活中可能遇到了一些困难。关于离婚后的财产分割、孩子的抚养权以及赡养费用等问题,通常需要根据当地的法律规定来决定。 关于财产分割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均等分割,但考虑到双方的性格不合,可能会影响子女的抚养权。因此,在考虑房产分割时,可能会偏向于照顾女方的利益。 至于孩子的抚养权,一般情况下,法院会在尊重双方意愿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双方的工作情况、经济状况、家庭环境等因素,以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判决。对于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通常会倾向于与对方共同生活的一方,并给予一定的探视权。 关于赡养费用的问题,如果一方没有能力支付抚养费,则另一方有权要求其支付。具体的数额则需根据当地的生活水平、抚养人的收入情况等因素来确定。 最后,建议您及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并得到正确的指导。同时,也可以通过协商或调解的方式解决争议,避免对子女的成长造成不必要的影响。 希望我的解答能够帮到您,如有其他疑问,请随时提问。祝您早日解决问题,恢复幸福的家庭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