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老公并没有办结婚证,因为我还没到法定结婚证年龄,但是我现在又和他过不下去了,结婚前彩礼一共是十万零六千块钱,请问如果我和他过不下去了,他有权把钱要回去吗?但是我们从结婚到现在是一直住在一起的,没有分开,一直同居着,这样他也有权把钱要回去吗?那我女方岂不是得不偿失,就是活该,什么都没有?男方不应该赔我吗
2025-10-03 02:04首先,关于您提到的“彩礼”问题,我国法律规定,彩礼应当在双方正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退还给送彩礼的一方。然而,在您目前的情况中,由于你们尚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因此彩礼是否应该返还并不确定。 其次,虽然您与您的丈夫已经共同生活了一段时间,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这可能导致您无法获得法律上的保护或支持来要求对方返还彩礼。如果您想要得到法律帮助,建议寻求婚姻家庭法专家的帮助,以了解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并可能采取必要的法律行动。 最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即使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一方也可以要求另一方提供必要的经济帮助。因此,尽管您可能需要考虑各种因素,包括个人财务状况、感情关系等,最终决定是否要求返还彩礼时,应综合考量这些因素并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