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七人在二零一六年创建了一个装饰公司,在公司未成立之前,为了取得湖北荆奇新型装饰材料公司的经营消售合同,四人向我借款伍万叁仟陆百元作为合伙资金,并各自出具一份借条。公司成立后,股东出现了分岐,才知道工商注册是虚假的,不是各位股东的真实签字,公司协商的章程与工商注册的那一份章程意义截然成两个不同的意思。并且法人独断专行,弄虑作假,其它股东现实不认自己出具的借条,说他们没有收到资金,请问律师,我该怎么做才能讨回我的资金。
2025-02-20 12:05在您和几位合伙人之间存在借贷关系的情况下,如果公司未能依法设立或存在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那么您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措施。 联系债权人。首先应当联系您的债权人,了解他们的具体情况和要求,以便更好地理解对方的立场。 寻求调解或仲裁。如果您认为情况较为复杂或者需要更专业的帮助,可以考虑通过调解或仲裁的方式解决纠纷。 收集证据。保留所有涉及借款的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借条、转账记录等,这些证据有助于证明债权的存在和借款的事实。 提起诉讼。如果上述方法都无法解决问题,您可能需要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债务问题。这通常意味着起诉借款人并请求法院判决还款。 在处理此类争议时,重要的是要确保所有的行动都是基于充分的证据和支持的法律依据。同时,保持冷静和理性的态度,避免情绪化的反应,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