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哥51岁.结婚五六年了.现在女方提出离婚.结婚时房屋和土地征用.然后每个人房屋补助15万三千六.结婚后有供养女方2个孩子完成学业..2个孩子大概供养2年读书。大的已参加工作。结婚第3年我哥过生日晚上喝了酒送大的孩子和他女朋友回来的时候出了车祸。当时医药费大概花了10万.这些钱都是婚前分的土地钱。过了段时间又把我哥治病剩的2万元拿去买了她的保险。结婚后女方工资都是自己用。他2个人的房屋补贴款在2016年买了一套房子,今年我哥借钱把房子装修了。装修房子女方一分钱都不出。女方现在提出离婚要15万合理吗?(装修大概花了13万)女方给我哥20万女方要房子。提出离婚的一方是不是有优先权。手术后钢筋还未取
2025-01-28 08:20根据法律规定,您哥哥有权要求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补偿金以弥补因婚姻关系终止给其带来的损失。然而,具体的赔偿金额应当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计算,并考虑双方共同生活期间的经济状况、子女抚养费用等其他因素。 关于优先权的问题,如果一方提出离婚并主张分割财产,另一方可能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经济情况更为优越或有特殊原因,从而享有优先权。不过,这取决于具体的情况分析。 至于手术后的钢筋尚未取出的问题,这通常属于医疗纠纷范畴,需要通过诉讼程序解决。如果您对相关事项有任何疑问,请及时向专业人士寻求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