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某,男,无儿女 有兄弟有侄子 ,名下有一处4 间平房!然后找一带孩妇女 登记结婚 7 年 !然后梅某 即将病危 ! 这处房产怎么划分!
2025-01-13 06:55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属于共同所有。因此,在梅某去世前,这处4间平房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共有。 然而,如果梅某没有子女且其配偶为带孩子的妇女,则梅某的遗产继承顺序通常为配偶、父母、子女(如果有)。在这种情况下,梅某的遗产应当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进行分配,即首先考虑配偶和父母的继承权,然后是子女的继承权。 具体的分割方式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包括但不限于梅某的生前遗嘱、当地的法律法规以及夫妻之间的协议等。建议您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以便更好地了解具体的情况,并得到合适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