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离婚,带的孩子17岁,男方不能生活自理,女方需要赡养吗?
2024-06-30 13:02根据中国的婚姻法,离婚后,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如果孩子已经17岁,但仍然未成年,且男方确实存在生活自理困难,那么女方作为孩子的母亲,依然有责任提供必要的生活支持和教育费用,直到孩子成年或能够独立生活为止。 然而,具体赡养责任的履行和金额,需要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孩子的实际需要以及双方的协议来确定。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判决。此外,如果男方有其他经济来源或者有其他家庭成员可以提供帮助,法院在判决时也会考虑这些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