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夫妻离婚了,离婚协议书上已经说明,孩子,房子都归我(男方),现在已经过去四年了,房产证马上要下来了(房产证是女方名字),可女方又不同意协助过户给我,我想打官司,可又不知道胜算多少,全部下来的费用是大概多少钱,比较盲目现在,请问我的这个情况应该怎么办呢?
2024-06-30 11:31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拥有离婚协议书中关于孩子和房产归属的明确约定,这是您提起诉讼的重要依据。在中国,离婚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协议中明确房产归您所有,女方不履行协议协助过户,您有权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首先,您可以先尝试与女方协商,如果协商无果,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法院确认离婚协议的效力,并判决女方协助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在中国,民事诉讼的胜诉可能性取决于多种因素,包括证据的充分性、协议的明确性以及双方的履行情况等。由于您有明确的离婚协议作为证据,胜诉的可能性相对较高。 至于诉讼费用,这通常包括案件受理费、律师费等。案件受理费根据诉讼标的金额来计算,具体数额需要根据当地法院的规定。律师费则根据您聘请的律师和案件的复杂程度来确定,一般可能在几千到几万元人民币不等。如果胜诉,法院可能会判决败诉方承担部分或全部诉讼费用。 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获取更具体的法律意见和诉讼策略。律师可以帮助您准备充分的证据,制定合适的诉讼方案,并代表您在法庭上进行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