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欠我4万2人民币,对方名下有车,写了车辆委托书由我全权负责处理,但是车钥匙被对方拿走了。还写了一张欠条给我,但是欠条里面补充了一句将车辆抵押给我,4万2已还请。电话有录音证明4万2还未还,车辆还在对方手机使用,这样能起诉吗?
2024-10-30 05:09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与对方存在债务纠纷,并且对方已经承认了部分债务的偿还情况。然而,对方声称保留了车辆的所有权,并表示愿意将其作为抵押物来换取剩余未偿还的款项。 在这种情况下,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您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措施。 联系对方并要求其提供关于车辆所有权和抵押权的正式文件或协议。 如果您能够获得这些文件或协议,可以向法院申请冻结或扣押对方可能持有的车辆。 在任何诉讼中,您可以提交证据证明您已经偿还了部分债务,以及对方拒绝还款的事实。 请注意,在进行任何行动之前,请确保了解当地法律法规和程序,并寻求专业的法律建议。同时,为了避免进一步的麻烦和风险,建议尽快与对方协商解决争议,或者在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