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儿子是94年8月16号出生的,当时没有办理结婚证,现在夫妻感情不和,想要离婚,象这种情况是属于事实婚姻吗?要经过哪些程序才能办理离婚?谢谢
2025-02-11 06:58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您提到的情况并不符合我国《民法典》中关于“事实婚姻”的定义。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只有在双方自愿并经登记后才构成婚姻关系。 如果您想解除目前的婚姻关系,并且希望得到法律上的支持,您可以考虑以下步骤。 收集证据。收集与婚姻有关的所有文件和证明,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件、户口本、结婚证书、子女出生证明等。 提起诉讼或申请离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解除婚姻关系。如果您的目的是通过法律途径获得离婚判决,建议先进行调解以减少对双方的影响。 参加庭审。在法庭上陈述您的理由和诉求,说明为什么需要解除婚姻关系。同时,对方也有机会陈述自己的观点。 执行判决。如果法院作出离婚判决,您和对方需要共同遵守。如果不服判决,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 请注意,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操作请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或前往当地民政局了解最新的政策和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