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下,私人贷款时签了合同,出借人告诉我他用了个假的房产证让我签名了,不是我自己的房产证,是出借人自己弄的假的房产证,签了借款合同,现在没钱还,出借人说要去公安局报案说我用假房产证诈骗贷款,这个假房产证明明是出借人做的,借款人根本就不知道,这样对出借人会构成诈骗罪吗?
18天前首先,关于您提到的问题,确实存在一些混淆和误解。在法律上,如果您没有使用伪造或变造的文件来获取信贷资金,那么您可能不会被认定为诈骗。然而,在实践中,如果出借人能够提供充分证据证明您的行为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如虚假陈述),并且这种欺诈行为造成了他们的损失,他们可以要求您赔偿。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您确实认为出借人的指控不实,并且有足够证据证明您的行为没有构成诈骗,则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辩护。例如,您可以向法院提出抗辩,说明您并没有欺骗出借人,而是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自己的义务。此外,您也可以寻求律师的帮助,以确定是否有足够的证据支持您的主张,并帮助您更好地理解相关法律规定。 请注意,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分析并由专业人士提供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