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租房一个月,和房东的合同上写的“不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房屋转租他人和做非法活动,甲方有权监督”,现在我们不想租了跟房东商量,他给我们找了租户,多扣了我们三百水电费气费用,并以收违约金威胁我们,请问我们这算违约吗?
26天前首先,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与房东签订的合同中明确指出未经您的同意,您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或从事非法活动。因此,如果您决定不再租用该房产,房东可以要求您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在本案例中,房东可能因为您的行为而收取一定的费用(如水电费、天然气费等),这些费用通常由房东承担。如果房东坚持要求您支付这部分费用作为违约金,那么您可以考虑是否接受这一条件。 然而,在任何情况下,建议您仔细阅读租赁合同中的所有条款,并确保您完全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如果有必要,可以寻求法律顾问的帮助来确定您的权益并制定最佳策略。同时,也请注意保留所有相关文件和通信记录,以便将来可能需要提供证据支持您的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