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火锅店做服务员,五月十几号,提出辞职在七月十五号,到中途因家中情况,我再次辞职在6月底,店长答应招到人就让我走,现在人也招到了,又不让我走了,说再招到让我走,我该怎么办

2019-06-26 12:43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您好,员工辞职应该是提前一个月做出申请的,一个月后可以解除合同。您可以到劳动仲裁部门进行仲裁,以维护个人的合法权益。

2019-06-26 12:43:45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9655今日律师解答 50831

相关推荐
给老楼翻新,打墙,墙倒了把人碰死了,都有谁的责任,有别的工人责任吗 1回答
别人欠我3万的烟钱不给我我报案有用吗 1回答
你好麻烦向你咨询一下,15岁孩子租房子签合同有效吗 1回答
暑期需要学校提供劳动合同吗 1回答
绶刑期间被拘留会收监吗 1回答
给私人老板打工开车导致车辆损坏要我赔偿 1回答
试用期期间只签试用期协议不签劳动合同合法吗 1回答
农村征地分钱,法院已经判决对方分配方案不对,但对方拒绝执行 1回答
青岛龙山公墓合法吗? 1回答
靖远县劳动动工伤签订中心在哪 1回答
交了保险的工伤老板应该不应该管 1回答
欠信用卡钱案件已转移交公安局 1回答
银行贷款给人担保 他有钱不还 我起诉他有用吗 1回答
女方户口在西安,男方户口在外地离婚手续怎么办 1回答
个人借公司资质投标违法怎么处理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