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火锅店做服务员,五月十几号,提出辞职在七月十五号,到中途因家中情况,我再次辞职在6月底,店长答应招到人就让我走,现在人也招到了,又不让我走了,说再招到让我走,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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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员工辞职应该是提前一个月做出申请的,一个月后可以解除合同。您可以到劳动仲裁部门进行仲裁,以维护个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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