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有一个案子想咨询一下,我有一处商服房屋在2014年拆迁,和开发商达成协议回迁两处商服,工程交工时开发商就打赖了只给一处商服,另一处100平方米给不了了,做防火通道搭建上楼梯了,后多次找开发商就是不给爱那告那告,我2016年3月我起诉到了当地法院,同年的6月一审判我胜诉,补偿款为80万,没有按照开发商出售的价格判,也没有违约金,我不服向中院提起上诉,9月二审法院开庭发回从审,再次开庭当地法院判决各项违约金,家利息一共173万,被告不服又提起上诉,又到中院,今天又下判决发回从审,这样符合常理吗,请问下一步应给怎样做。谢谢。
2025-04-13 15:07首先,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已经经过了一次一审和一次二审,并且得到了支持您的判决的最终裁决。然而,在第二次审过程中,法院发回重审并重新进行审理。这通常意味着存在某些程序或证据需要进一步审查或澄清,以确保案件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与法律顾问进一步讨论以下事项。 检查所有相关文件和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协议、评估报告等。 了解是否有可能存在新的证据或事实可以用来支持您的立场。 确认是否有任何新的法律规定可能影响案件的结果。 考虑是否有可能通过其他途径来解决争议,如调解或仲裁。 如果有必要,考虑聘请专家或顾问协助解释法律条款和证明自己的主张。 最重要的是保持耐心和积极的态度,因为处理复杂案件可能会花费较长时间。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您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