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老婆结婚四年了,有两个女儿,但是还没领结婚证,她在一家私立学校当老师,2017年六月份她挪用了学生的学费六万余元,她校长放假扣除了她两个月的工资,七月份我给她四千块钱让她还给校长!“当初她挪用学费时我不知道,一直到校长找她还钱我才知道”!由于有俩孩子费用也不低,所以手头没那么多钱,我就找她校长商量,给几个月的时间把剩余的钱还给他,但是他不愿意,现在报案了,刑警队昨天找我们去,让我们不管用什么办法三天之内必须把钱还上,可是我们真的没那么多钱,我想问的就是如果这笔钱三天内还不上,最严重能判到什么程度,能判几年?
2024-12-31 13:37首先,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妻子可能涉嫌侵占公私财物罪。这种犯罪行为在法律上可能会导致严重的后果,具体包括。 判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附加罚款或其他处罚措施。 如果涉及金额巨大或情节严重,法院有权要求对财产进行追缴。 然而,请注意,这只是一个大致的指导性意见,并不意味着所有的情况都能适用相同的判决结果。具体情况需要依据警方调查的结果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建议您与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详细咨询和协商,以便得到更准确的解答。同时,您也可以考虑寻求其他途径解决问题,例如通过调解或者协商达成和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