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结婚五年于18年5.1买车上牌为女方名字(女方出3.5万,男方父母出两万加上之前给女方的工资1.4万,女方以工资贷款5万,分居后男方没有还贷款一直女方还),女方于18年6月起诉离婚,现在一审判决驳回。期间分居生活比如六个月后起诉离婚,然后男方比如出事故把女方车撞报废了(且没有保险),需要男方赔偿女方买车款吗,
17天前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并登记为一方名下的车辆,如果该车辆属于双方共同财产的一部分,则离婚时可能需要考虑分割这一部分财产。根据法律规定,夫妻之间对共有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包括但不限于决定如何使用、处分或处置这些财产。 在您提供的案例中,虽然女方是通过工资贷款购买的车辆,并且分居后由女方一人继续偿还贷款,但考虑到车辆的所有权和财务状况都与双方有关,因此法院可能会考虑将该车辆视为双方共同财产的一部分进行分配。 至于交通事故导致车辆报废的问题,通常情况下,车辆所有人有权要求对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然而,在这种情况下,由于事故是由男方造成的,他作为肇事方,理论上应该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具体到是否需要赔偿,还需要考虑以下因素。 事故发生的具体原因和性质; 双方对于车辆的使用情况; 当事人是否有过错或者疏忽等行为。 鉴于以上因素,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便更好地了解具体的法律适用以及相关法律责任。同时,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您可以考虑收集和保存相关的证据,如事故报告、医疗证明、维修记录等,以便在必要时支持您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