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朋友2014年年底借了我35万,2015年找他要帐,他带我去签了一份购房合同,说以此抵债,2016年,我去签合同的地方问,发现合同是假的,我可以告他诈骗吗?
25天前您好,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您所描述的情况中,您的朋友可能涉嫌诈骗罪。 如果您认为您的朋友实施了诈骗行为,并且您已经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您可以考虑聘请律师帮助您进行辩护。在法庭上,律师可以通过分析证据和证人证言,证明您的朋友确实实施了诈骗行为,从而为您的案件提供有力的辩护。 同时,如果您的朋友已经被定罪并判刑,则您的朋友可能会面临更严重的处罚,包括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等。 最后,请注意,任何涉及法律的问题都应由专业的法律顾问来处理,以便获得最准确和有效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