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16年7-8月,我给湖北通山县大路乡石圳村五组的阮佳富包工头在罗马景苑工地做幕墙石材干挂,我们做的5.7.9.14,号别墅工程做完了,结账时,阮佳富包公头给我们写了欠条,说工程完工结清。2017年过年时他的电话还能打通,说工钱不给了。我从湖北汉川去通山去要钱,但找不到他本人,我能不能起诉支付今?
2025-04-12 10:33您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阮佳富履行其债务。但是,在具体操作中,您需要准备充分的证据以支持您的主张,并确保案件的时效性。此外,建议您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