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满十周岁孩子在校牵手小跑,一个孩子撒手摔倒磕掉两颗门牙,另一个孩子绝对没有拉拽推搡她,这个孩子是否有责任?学校责任是不是占大部分?
2025-02-14 16:11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当由监护人进行保护。在本案例中,孩子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有义务保障孩子的安全和健康。 其次,在学校教育活动中,学生之间发生意外伤害的情况时,学校作为管理机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学校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并及时处理发生的事故。同时,学校也应当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最后,对于孩子的受伤情况,如果是因为学校的设施或者管理不当导致的,那么学校可能需要承担责任。但是,具体的责任比例还需要依据实际情况来确定,包括事故的原因分析、双方的责任程度等。因此,建议您与孩子的家长协商解决,共同寻求合适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