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律师你好,我现在有一个男孩3周岁和一个16个月的女儿,前些天跟他家里大吵了一架他赶我出来,现在感情已经破裂了,我出来一个星期女儿的脚就摔折了,到现在有十几天了,我去看过一回,那天还跟他们吵了,现在想带她回娘家来自己照顾,我老公各种理由推迟,我该怎么办?他说等孩子的脚好了再带回来,但他是说话很乱的人,等孩子脚好了他一定又会是各种理由不让我带的,现在我该怎么办,主动跟他提离婚能要回孩子吗,有没有办法跟他要求赔偿?帮帮我,谢谢你了.
9天前您好!首先,我很抱歉听到您在家庭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先冷静下来,尝试与您的丈夫沟通,并寻求解决方法。 关于是否能够要回孩子的问题,这取决于许多因素,包括您与丈夫的感情状况以及法院对这种案件的处理方式。通常,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法院可能会支持一方将孩子带走。然而,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或者一方坚持不让孩子离开,那么法院可能需要考虑其他因素,如孩子的健康、安全和福利等。 至于赔偿方面,如果您认为对方的行为导致了孩子受伤或遭受痛苦,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对方提出赔偿请求。但是,请注意,任何索赔都需要有足够的证据和支持,以证明您的主张。 最后,无论您选择何种行动,都应确保您的行为符合当地的法律规定和伦理道德标准。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