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法律专家:我租了一套房屋,在没有签协议之前房东把钥匙给了我,我把简单的一些生活用品先搬了进来,但我已给他付了2000元的押金,在我打理房间收拾收拾卫生的时候,有一种呛人的味到,我不知啥原因喉咙痛声音就嘶哑了,等房东来和我签协议的时候,我同他讲你的房子我过敏住不了了,房东也同意了,他说你可以把东西在没有找到其它房子先放到这,只要不耽误我下一次租房就行,我说这期间我按天给你钱,他也答应了,在那放了一周,当我把东西搬出了之后,给他打电话让他把剩余的那部分押金返还我的时候,他各种理由就是不给我,请问法律专家如何能解决我的困难?在您方便的时候给我解答,谢谢了!
23天前根据您的描述,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首先,您应该立即向房东提出要求退还剩余的押金。房东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将押金退还给您。 其次,如果您认为房东的行为已经构成违约,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例如,您可以向当地的消费者协会或司法机关投诉,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最后,如果房东拒绝退还押金,您可以考虑收集相关证据,并寻求法律帮助。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建议您尽量保持冷静,避免情绪激动,以免加重事态。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协助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