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95年参加工作,以前住在单身宿舍,也就是单位的福利分房。我在宿舍里住了几年过后,参与了单位的集资建房,价格和市场价一样的。单位就把我追出了单身宿舍。但是公司在2017年国家征地拆迁时,单位把单身宿舍,国家赔偿的钱拿给了2017年在单身宿舍有名字的人,我们以前在单身宿舍住的人现在有没有权利去要求赔偿
2025-07-01 17:50根据您的描述,您可能面临的问题是关于集体土地征收中的补偿分配不公。一般来说,在集体土地征收过程中,涉及到的土地被用于公共利益,如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设施等,并且政府会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公平合理的补偿。 在您的情况下,由于您曾经居住在集体土地上并因此获得了相应的补偿,那么您应该有权获得与您同住的其他成员相同的补偿待遇。然而,具体的补偿标准和程序可能会因地区政策和个人情况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建议您首先了解当地的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您可以向当地相关部门或机构咨询,获取更准确的信息和帮助。如果您遇到困难或者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及时寻求专业的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