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一家蛋糕房里工作,上了12天班,面试的时候店主说试用期按2300结算,每天早9点到晚9点,后来改成早8点半到晚9点,每月休息两天,由于时间太长,我就做了12天,请问我该得多少工资
2025-02-05 11:59您好!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您的情况属于加班加点工作的情况,因此您有权获得相应的加班费。 首先,您可以计算出您实际工作的时间。假设您每天工作时间为8小时(早9点到晚9点),那么一个月内您工作了40小时(因为30天×8小时/天=240小时)。如果您在试用期内完成了12天的工作,那么您总共工作了480小时(40小时/天×12天)。 其次,按照法律规定,对于加班工作,除正常工资外,还应支付一定的加班费。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您的工作时间超过了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因此需要按照上述比例支付加班费。 最后,关于是否应该享受双休日,通常情况下,如果您的工作性质允许的话,是可以享受双休日的。但是,具体是否可以享受取决于您的劳动合同约定以及所在地区的相关规定。建议您与公司进行沟通确认。 综上所述,您可以通过以下步骤来计算您的加班费。 计算实际工作时数; 根据国家规定的加班费比例计算加班费; 核实加班费后,与公司协商确定最终的工资待遇。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