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号晚上跟房东说确定要租房子并交了500押金,12号晚上去到房子跟房东当面签了合同并交了2000押金,合同上开始算房租的日期是2017年10月17日起至2018年10月16日止。然后拿了钥匙回家了,到家后又因为工作原因不能租这个房子了,于是跟房东说了并且道歉了,想让房东退2500押金,但是房东不同意,说是什么时候有人来租了这个房子再相应的扣除退我一部分押金,于是我马上发急转租信息,这几天也有几个人要租房子想看看房子,我就把房东电话给他们跟房东联系看房时间,但是他们回复我说房东电话打不通,没人接,或者关机。我就想房东是不是故意拿着我这2500悠闲着不管。我该怎么办啊,能不能退全部押金?
2025-02-05 11:32首先,您需要确认您的租房合同中是否有关于押金退还的规定。如果合同中有明确说明,且房东没有按照合同规定退还押金,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返还押金。 其次,如果您已经将租房信息发布出去,并且有其他潜在租客对房源感兴趣,那么房东可能在等待其他租客入住后再决定是否退款。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与房东沟通,询问他是否愿意暂时保留您的押金,并承诺会在找到新的租客时立即退还给房东。 此外,您还可以考虑聘请一位律师帮助您处理此事,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律师可以帮助您了解相关法律规定,指导您如何收集证据,以及如何进行谈判和调解。 最后,请记住,在任何纠纷中保持冷静和理智是非常重要的。避免情绪化的反应可能会让您失去更多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