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六月11日下午,我和其他六人一同前往河里扑鱼,我们一同撒网过程中,甲和乙乘自己做的小船把渔网拉到河对面后,甲自己游泳返回岸边,不慎溺水,我发现后立马拨打110前来(因为自身不会游泳)一共五人下去打捞甲(一个是一起同行者,一个是围观者一个警察两个消防官兵)打捞无果,后通知打捞队前来打捞,在五点左右打捞出甲,通知医院过来检查,医院无实施抢救,我在当中是跟随着,请问我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2024-10-25 10:25首先,您在事发时已经采取了合理的救助措施,并且未能及时发现并求助于医疗人员。这可能构成不作为犯罪的过失致人死亡罪或故意伤害罪的未遂。然而,由于没有证据表明您的行为导致了甲的死亡,因此在法律上您并不承担责任。如果您认为自己的行为构成了犯罪,建议尽快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