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48法律咨询律师在线律师您好!麻烦资询一下,我刚买房子,以前房东欠物业费十一年,约5000元,我刚过房一个月,当时房东说因物业服务不到位,所以一直没交物业费,如果到时让你交的话,你不用管,他们肯定找我。现在我去按过房日期交物业费,物业上说不行,要补交以前欠的,不交就起诉现在的房主?请问符合法律法规吗?以前欠费到底应该谁来交?谢谢律师!!!!
3天前您的问题中提到您购买了房屋,并且之前房东拖欠了物业费,金额约为5000元,且房东表示因为服务态度不佳,所以一直没有支付物业费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物业费应当由实际使用人支付。 如果您已经将房产过户给新业主,那么新的业主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程序向物业支付物业费。如果物业要求您先代为支付,您可以拒绝,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物业因此起诉新的业主,新的业主可能会面临一定的风险。 建议您与物业沟通,了解物业的具体要求和处理方式,同时保留好证据以备将来可能发生的纠纷。如果确实无法协商解决,可以考虑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