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21日晚,我父亲骑助力车经过在建施工路与正常通行的水泥路交叉十字路口,因路口堆放一大堆土,导致我父亲摔倒。当时还是路过的好心人报警,派出所出警通知家属送往医院进行抢救,住重症监护室十多天未醒,后做了双侧开颅手术,导致现在我父亲劳动能力丧失,神智不清。现住院费用全部自己承担,没有任何施工责任方过问此事!
2025-08-22 09:10根据法律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 两车以上发生交通事故的,按过错程度的比例承担责任。 如果您的父亲是在该事故中受伤,并且该事故是由于施工方的原因造成的,那么施工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是,在此情况下,您需要收集并提供以下证据以支持您的主张。 -拍摄事故现场的照片或录像,证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和地点; -收费票据,证明医疗费用的支出; -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书或病历,证明治疗情况及后续治疗计划; -交通警察出具的事故认定书,证明事故的责任划分。 建议您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并要求其对事故进行定损,以便计算损失金额。同时,您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介入,协助您处理相关的法律事务。希望您早日康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