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在他妈妈的村里买的户口,已经20年了,现在村里的地被占了,现在赔的钱说是买户口的人没有,这说的过去吗?
2024-07-22 13:20关于您提到的问题,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因此,在任何情况下,村民委员会或村委会无权将该部分土地上的房屋等财产予以征用或拆迁,并且应当依法给予相应的补偿。 至于您提到的“买户口”的情况,由于这种行为在法律上被视为非法买卖户籍的行为,因此其合法性存在疑问。如果购买者与原户主之间有明确的交易协议,且双方均同意并签订了合同,则可能存在一定的合理性;否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居民未经批准占用耕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所占耕地,对违反《土地管理法》的行为人处以罚款。 总之,如果您认为自己有权获得赔偿金或者相关权益,请及时联系相关的政府部门进行处理,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同时,建议您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寻求专业的法律顾问的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