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乡镇路上左转弯,我已到路中心了,后面来一辆摩托车,从我左边串过去,撞到了路左边的道压石上,左胳膊,左腿都骨折了。请问,这起交通事故我应该负百分之几的责任?
2025-06-08 03:2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之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身体受到伤害时,应当由机动车一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在您所描述的情况下,由于您已经通过路口,并且没有违反交通规则,因此您的行为并不构成交通事故中的过错。然而,如果摩托车驾驶员的行为与事故的发生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则可能需要对事故承担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您作为行人,可能会被认定为次要责任方,因为您没有违反任何交通规则,而摩托车驾驶员则可能被视为主要责任方。具体的责任比例需要依据交警部门的调查结果和法院判决来确定。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的法律适用和责任分配还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进行判断。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