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儿子骑我的摩托车带上几个同学,在十字路口与一辆轿车发生碰撞,事故导致其中一个同学腿骨折,事故认定我儿子负主要责任,轿车负次要责任,现伤者起诉我付主要医疗费用,说伤者没有交通连带责任,几个小孩未满十八岁,轿车保险伤者已经报了,只起诉我付主要医疗费用,我该怎么办?
2025-06-08 03:31首先,您需要了解的是,未成年人的交通事故赔偿请求权受到一定的限制。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因此,如果您的儿子在此次事故中受伤,并且伤者的伤情符合《民法典》规定的构成标准,那么您作为他的监护人,应当对伤者进行赔偿。 其次,关于赔偿金额的问题,通常情况下,赔偿金额会根据伤者的实际损失和法院判决的结果来确定。如果您认为对方要求的赔偿金额过高或者不合理,您可以考虑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争议。 最后,建议您及时聘请专业的律师帮助处理此事,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您也可以向保险公司报案,以获取相关的理赔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