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这么个情况,我从2016年11月份从包头神州买买车那儿买了一台车,按情况每个月的22号他们自动扣款2388.87元,但是今年2018年4月份从卡里没有扣款,然后他们安违约算了,五月份把车收走了,问题是等六月初的时候又能从卡里扣走两个月的款项了,前提我跟他们沟通过,他们一直给我说把余款结清,而且产生后期的费用,就是收车费之类的,如果因为我的原因造成的话,我可以认了这笔费用,可是问题是不是我的原因啊,导致我在六月份卡里没留钱,然后他们一口咬定我逾期,而且他们说才逾期11天,那我就反问一下,才逾期11天为什么五月份给我扣车了呀?
20天前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在2016年11月购买了一辆车,并且每个月按照约定的时间(每月22日)自动从您的银行卡中扣除一定的金额。然而,在2018年4月时,您发现银行账户并未收到相应的扣除信息,于是与销售商进行了沟通并确认了逾期的情况。 在此期间,销售商声称是由于您未按时支付剩余款项和相关费用而导致车辆被收回。您认为这是不准确的说法,因为在六月初您再次从银行账户中扣到了两个月的款项。因此,您提出的问题是如何解释这个逾期现象以及是否应被视为逾期?此外,您还质疑了销售商关于“逾期11天”的说法,因为这似乎超出了正常情况下逾期的时间范围。 为了更好地解决这个问题,建议您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重新审视合同条款。仔细阅读购车合同中的相关规定,确保了解何时需要付款以及逾期的后果。 联系销售商。直接向销售商询问逾期的原因和处理方法,包括是否有任何协议或规定允许延迟付款但需说明原因。 寻求第三方帮助。如果您对销售商的行为不满,可以考虑寻求消费者保护机构的帮助,或者将该情况诉诸于法院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保留所有通讯记录。保留与销售商的所有对话记录,以便在必要时作为证据使用。 希望上述信息能为您提供一些参考,祝您解决问题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