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骑摩托车,遇到横跑街道的小孩,他奶奶在路对面的家中向他招手让过去,他便跑,被车把刮伤缝3几针,医院检查带打针住了三四天,花了2338,我们给了他们家2500元,没有伤疤,现在中间没眉毛,他们家要赔偿,我们该赔多少?他们家有责任吗?
2025-04-01 23:13根据《民法典》第1269条的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担责任。 在此案中,您的丈夫因为意外受伤,且没有明显的伤害痕迹,因此可以推断为意外事件而非故意或不可抗力所致。在这种情况下,您和您的家人需要考虑的是如何对受害人的损失进行合理补偿。 关于赔偿金额的问题,这取决于具体情况。您可以联系专业的律师来评估赔偿金额,并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解决。同时,建议您保存好所有与案件相关的证据,以便将来可能的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