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个服友,前年在农商银行贷款,我做她的担保人,今年到期了,改还贷软时,她还要我继续担保她,但我不想为她担保了,可她用我不给她担保,她就不还贷款为由,要挟我继续做担保。没办法,今天只能又去给她做了担保。我想问一下,我在这样被她欺骗,胁迫的情况下,在我不自愿的意志下,去做的担保,能做数吗?我应该怎样去取证,证明我定担保是不自愿的情况下,在她的欺骗和胁迫下做的担保,还会要承担担保人的责任吗?我应该怎样去取证?
2025-03-05 07:14首先,您有权拒绝您的朋友要求您继续作为担保人的请求,并且有权要求您自己获得有关您是否自愿进行担保的信息。 关于证据收集的问题,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方式。 保留所有与贷款协议相关的文件和信件,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合同、还款计划、贷款申请表等。 尽量保存与您参与担保过程的所有相关记录,例如会议纪要、电子邮件、短信或电话录音等。 如果可能的话,聘请一名专业的法律顾问来帮助您收集和整理这些证据。 请注意,如果您的朋友使用欺诈或威胁手段强迫您提供担保,这可能会导致您成为连带债务人,即需要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因此,如果您认为您的权益受到侵犯,请及时寻求法律援助,以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