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 此证明,证明李坤从我公司买走一辆2010年10月登记的雪佛兰景程汽车,车牌号苏KBF677. 车辆识别代号 LSGVA54R5AY224221 发动机号码为102670464 证明此车已归属李坤所有,有我公司作为担保,此车归李坤所有。若有异议,车辆纠纷问题,由我公司处理,全面负责。 此前因车主不在当地,未能过户。我公司在此承诺于2017年7月1日前过户提挡。 如若不能按时完成过户或车辆有异议纠纷,我公司承诺全部退款(48000元整)或者购车方可选其它车辆,由购买方二选一! 这个合同可以吗
2024-09-25 10:08根据您提供的信息,这份证明看起来是针对李坤从您的公司购买的一辆雪佛兰景程汽车所作的声明。该证明表明这辆车已经转移给李坤所有,并且您公司作为担保人,对车辆的所有权转让承担了责任。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您没有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条件完成车辆过户手续,或者在后续过程中发生任何争议,那么您可能需要考虑是否继续履行合同义务。此外,如果车辆确实存在其他问题,例如产权纠纷或其他法律问题,您可能会面临赔偿责任或无法履行合同的情况。 因此,在决定是否接受这份证明时,请确保充分了解相关情况,并寻求专业的法律建议。同时,您可以要求对方提供更多的细节和证据来支持他们的陈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