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老师您好,事情是这样的,我父亲在天津市和平区有一套公产房,但是2015年时候父亲去世了,生前因为房屋漏水所以。拖欠了房管站的房钱,我去找过房管站人家是既然老人不在了就换承租人,我还有个姐姐,她和我姐夫不同意把这房子叫我承租,就想一直耗着等拆迁,可是我想赶紧把房租补上准备装修换电表什么的,我爸还有一份类似遗嘱的东西大概意思就是这房子以后给我结婚用,并没说明由我继承过续租。目前的情况就是我姐不理我,房管站见不到她所以也不给我办任何手续,她是2001年结的婚到现在16年了也没回家几次,我是一直和父亲生活在一起照顾起居,我姐的条件非常好,自己有企业,请问法院会参考这些客观条件把房子判决给我吗?
2021-07-02 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