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还有15天结束,如果我现在办离职,最后这个月的生育津贴还给吗
2025-07-04 20:02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待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时,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由于您提供的信息没有明确指出是否已经超过了产假期限(通常为98天),因此我无法确定是否能获得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建议您联系当地的社保部门或单位的人力资源部了解相关政策和具体流程,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障。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信息,请提供更多的背景细节,以便于我们为您提供更准确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