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大三学生 按照学校规定大三第二学期是实习 第一学期时 经过学校了解了一家艺术培训班 一开始提供的薪资待遇与我到工作地点得到的待遇不一样 工作了有3个月多 从未提转正的事情 也未签合同 有盖了一个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 里面有当地人社局的章和工作单位的章 请问这个章会影响我马上走么 会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2025-07-04 18:23您好!根据您所描述的情况,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劳动争议。如果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您的就业协议进行了审核,并且没有发现任何违规行为,那么该就业协议应该被视为有效,不会影响您的立即离职或承担责任。 然而,在某些情况下,就业协议可能会被用来限制员工的流动,例如要求员工在特定时间内不得离开公司等条款。如果您认为这些条款不合法或者不合理,您可以考虑寻求法律帮助,以保护自己的权益。 此外,如果您认为自己受到了不公平对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他们将依法进行调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最后,请注意,由于个人隐私的问题,建议您提供更多的细节信息,以便我能更准确地为您提供帮助。